汇算清缴汇总纳税时合伙企业的盈利可以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吗
【问题】
一个自然人是几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的合伙企业盈利有的合伙企业亏损,汇算清缴汇总纳税时合伙企业的盈利可以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吗?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十四条 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