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中收到的租赁保证金,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
执行租赁准则后,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中收到的租赁保证金,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案】
融资租赁双方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会就租赁保证金进行约定,即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支付租赁保证金,当承租人未能及时支付租金或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出租人将抵扣租赁保证金;如果未发生违约,保证金用于抵扣末期租金,或期满之日予以退还。
根据租赁合同条款,上述租赁保证金属于合同履约保证金,出租人不应冲减应收融资租赁款,而应当单独作为负债(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