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按简易计税,可否差额计算增值税
【问题】
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按简易计税,可以销售收入减除分包款后的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吗?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的(七)项第5小项规定,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按简易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分包款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