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均在北京,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问题】
总公司和分公司均在北京,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案】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京财预[2013]260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总机构及其设立的不具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均在北京市的,不执行本管理办法,应当由总机构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
总公司和分公司均在北京,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案】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京财预[2013]260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总机构及其设立的不具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均在北京市的,不执行本管理办法,应当由总机构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