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未来盈利不能弥补现在的亏损,可否不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问题】
企业预计未来盈利不能弥补现在的亏损,是否可以不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财会[2006]3号)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企业预计未来盈利不能弥补现在的亏损,不应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只有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即盈利)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