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今年可否继续申报
【问题】
公司2019年2月已声明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尚未满36个月,2019年4月曾调整过税率,那么在2021年是否还可以继续申报退(免)税?
【答案】
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第六条规定,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2020年3月1日前发生变化的,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2019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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