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在现行优惠政策上再减半征收适用2020年度吗
【问题】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的优惠适用2020年度吗?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的优惠不适用2020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