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委托研发合同由委托方还是受托方做登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1/05/17 09:35:46 字体:

  【问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委托研发合同是由委托方做登记还是由受托方做登记?

【答案】

对委托研发的项目,委托方应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开发合同。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重庆市税务局发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指引中规定:委托境内机构或个人研发的合同由受托方于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由委托方于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具体建议跟主管税局咨询确认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立即成为会员>>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