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部分自用部分出租,房产原值包括已出租部分面积的原值吗
【问题】
房产部分自用部分出租,填写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的房产原值是否包括已出租部分面积的原值?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附件2《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中《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对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规定如下:
22.房产原值(必填):填写房产的全部房产原值。应包括:分摊的应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设施的原值,房产中已出租部分的原值,以及房产中减免税部分的原值。23.出租房产原值:有出租情况的必填。
因此,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中的房产原值包括已出租部分面积的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