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给职工报销学历教育的学费,是否需要代扣个税
【问题】
我们公司给职工报销学历教育的学费,是否需要代扣个税,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案】
参考《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所得税若干政策及管理问题的处理意见》(闽地税所便函[2013]16号)第三条关于单位为职工报销学历、学位教育费用征税、列支问题的规定:
经所在单位同意,职工参加的学历、学位教育,凭有关教育机构开具的合法有效凭据取得的费用报销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也凭有关教育机构开具的合法有效凭据,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当年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于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得跨年结转扣除)。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的教育补贴,应当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贵司属于福建的企业,可以按上述规定执行,建议再跟主管税局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