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供建筑服务能否在经常居住地代开发票
【问题】
个人提供建筑服务能否在经常居住地代开发票?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并代开发票。
【问题】
个人提供建筑服务能否在经常居住地代开发票?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其他个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并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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