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购买取得的股票,分次销售,怎么确定转让部分的取得成本
【问题】
多次购买取得的股票,分次销售,怎么确定转让部分的取得成本?
【答案】
财税【2016】36号“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所以,分次转让多次购入取得的股票,转让部分的购买成本可以选择加权平均法确定,也可以选择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选择后36个月内不可以变更。
【问题】
多次购买取得的股票,分次销售,怎么确定转让部分的取得成本?
【答案】
财税【2016】36号“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所以,分次转让多次购入取得的股票,转让部分的购买成本可以选择加权平均法确定,也可以选择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选择后36个月内不可以变更。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