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对方公司开具的材料专票能否正常抵扣进项税
【问题】
B公司欠A公司款项,现A公司从C公司购进一批材料,由于C公司欠B公司款项,三方协议进行抹账,A公司取得C公司开具的材料专票能否正常抵扣进项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5月26日视频会问题解答中明确提出:“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货物、服务,都没有因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税抵扣作出限制性规定。”
因此,在确保业务真实的前提下,因发生“付款方与受票方不一致”情形的,原则上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建议留存相关证明资料,比如三方抹账协议等。
【问题】
B公司欠A公司款项,现A公司从C公司购进一批材料,由于C公司欠B公司款项,三方协议进行抹账,A公司取得C公司开具的材料专票能否正常抵扣进项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5月26日视频会问题解答中明确提出:“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货物、服务,都没有因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税抵扣作出限制性规定。”
因此,在确保业务真实的前提下,因发生“付款方与受票方不一致”情形的,原则上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建议留存相关证明资料,比如三方抹账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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