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开具普票部分收入可否免征增值税
【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在7月时开具一张专用发票,3季度销售额没有超过45万元,开具普票部分的收入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现用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总局《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100问》中:“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代开专用发票需缴税,自开专用发票如何缴税?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税额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3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的,3季度申报时只就开具专用发票的收入缴纳对应的增值税,开具普票的部分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