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是否能享受优惠
【问题】
小型微利企业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但汇算清缴时全年资产总额平均超过5000万元,是否不能享受优惠了?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二条规定,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第七条规定,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不能享受优惠政策,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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