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中央空调,部分质保金转了营业外收入,进项税可否抵扣
【问题】
公司购买中央空调,有10%的质保金到期后没有支付,转了营业外收入,那这部分款项对应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答案】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依据上述规定,您说的情况,不属于不得抵扣的项目,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