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是按实收金额还是售价计算增值税
【问题】
企业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还是按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4号)第一条规定,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
企业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还是按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等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4号)第一条规定,考虑到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的特殊情况,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