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和外购的商品用于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如何账务处理
【问题】
企业将自产和外购的商品用于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分别如何账务处理?
【答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向职工提供非货币性福利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企业以自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以及相关税费的处理,与企业正常商品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同。企业以外购的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职工薪酬的金额,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