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票在备注项目地址的时候,要填写到街道吗
【问题】
建筑工程发票在备注项目地址的时候,要填写到街道吗?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所以,项目地址只需填写至县、市、区、旗,如北京市通州区、安徽省舒城县等,无需写到街道、乡镇甚至门牌号。
【问题】
建筑工程发票在备注项目地址的时候,要填写到街道吗?
【答案】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所以,项目地址只需填写至县、市、区、旗,如北京市通州区、安徽省舒城县等,无需写到街道、乡镇甚至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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