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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商品滞销导致商品过期报废,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1/12/28 10:03:57 字体:

【问题】

因商品滞销导致商品过期报废,是否属于管理不善,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答案】

参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国税函[2008]10号):“一、关于存货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

(二)纳税人因库存商品已过保质期、商品滞销或被淘汰等原因,将库存货物报废或低价销售处理的,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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