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应收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确认了其他收益,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问题】
如果公司按应收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确认了其他收益,是否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答案】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依据上述规定,应该在实际收到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时确认收入交所得税,对于没有实际收到的与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不挂钩的财政补助,不交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