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外地的分公司要分摊缴纳所得税吗
公司2021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2年外地的分公司要分摊缴纳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五条规定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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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2021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2022年外地的分公司不需要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1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2年外地的分公司要分摊缴纳所得税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五条规定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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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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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2021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2022年外地的分公司不需要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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