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境内为境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企业在境内为境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是否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境内企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鉴证咨询服务免征增值税。
第七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境内提供的咨询如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则可以免征增值税;否则,不能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