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下,承租方支付租金现金流量怎么列报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方支付租金现金流量怎么列报?
财会【2018】35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现金流量表中,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当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方支付租金现金流量怎么列报?
财会【2018】35号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在现金流量表中,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当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支付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