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未超过12万,是否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未超过12万,扣缴义务人没有代扣代缴个税,个人是否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因此,个人年度综合所得税即使未超过12万,但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