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顾客抽奖的中奖所得,是否需要商场代扣代缴个税
商场对累计购买商品达到68元的顾客给与抽奖,顾客抽奖的中奖所得,是否需要商场代扣代缴个税?
根据《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3项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商场代扣代缴。
商场对累计购买商品达到68元的顾客给与抽奖,顾客抽奖的中奖所得,是否需要商场代扣代缴个税?
根据《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3项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商场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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