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反政府规定的在建工程,已抵扣的进项税需要转出吗
在建工程因为违反政府规定,现在要拆除,已抵扣的进项税需要转出吗?
财税【2016】36号附件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27条明确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所以,您公司因违反政府规定的在建工程拆除,在建工程相关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在建工程因为违反政府规定,现在要拆除,已抵扣的进项税需要转出吗?
财税【2016】36号附件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第27条明确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所以,您公司因违反政府规定的在建工程拆除,在建工程相关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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