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装修支出能否计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房地产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对外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装修支出能否计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六条规定: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上述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因此,企业为了提高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效能,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而使其更加坚固耐用,或者通过装修而改善其室内装潢,改扩建或装修支出满足确认条件的,应当将其资本化计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