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赁设备,形成使用权资产,是否当月开始计提折旧
公司租赁设备,形成使用权资产,是否当月增加使用权资产当月开始计提折旧?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另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应用指南》规定,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应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当月计提确有困难的,为便于实务操作,企业也可以选择自租赁期开始的下月计提折旧,但应对同类使用权资产采取相同的折旧政策。计提的折旧金额应根据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依据上述规定,贵司可以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当月计提确有困难的,也可以选择自租赁期开始的下月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