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亏损的金额在合并公司怎么作账
全资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亏损的金额在合并公司怎么作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六条规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全资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合并公司未分配利润亏损的金额在合并公司怎么作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六条规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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