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针对物流企业的专项财政补助资金,开具发票按什么项目
我们收到一笔针对物流企业的专项财政补助资金,开具发票的话开什么项目?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对于取得不征税的财政补助,可以在发票开具系统中选择“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的税收编码“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