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以老带新”支付给老客户的奖励费是否要取得发票
房地产企业“以老带新”支付给老客户的奖励费是否要取得发票?
参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七》
十五、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老带新”奖励费增值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老客户推荐新客户买房,给老客户的奖励费,应按照“经纪代理”税目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以老带新”支付给老客户的奖励费是否要取得发票?
参考《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有关政策问题的解答之七》
十五、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老带新”奖励费增值税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老客户推荐新客户买房,给老客户的奖励费,应按照“经纪代理”税目缴纳增值税。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