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货物,可以全额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直接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货物,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所以,直接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货物,不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