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的住宅准备用于出租是否缴纳房产税
企业购买的住宅准备用于出租是否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企业购买的住宅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免征房产税的房屋,因此,应缴纳房产税。
企业购买的住宅准备用于出租是否缴纳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企业购买的住宅不属于上述规定的免征房产税的房屋,因此,应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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