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按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现在收到分红应该如何做账
我们有个参股公司,之前每月按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现在收到分红应该如何做账?
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规定: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应用指南规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方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应抵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一一损益调整”科目。收到分红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