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结束后收到退回的所得税款,现金流量计入哪个项目
汇算清缴结束后,收到退回的企业所得税款,现金流量计入哪个项目?
应该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关于“现金流量表”的内容,支付的各项税费,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包括本期发生并支付的税费,以及本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费和预交的税金,如支付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交税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