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捕捞的水产品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吗
远洋捕捞的水产品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吗?
《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所以,远洋捕捞公司销售自己打捞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水产品的,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远洋捕捞的水产品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吗?
《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所以,远洋捕捞公司销售自己打捞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水产品的,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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