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高企认定时,是否按照销售产品的成本减少研发费用投入金额
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做了销售收入并结转了销售成本,在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候,是否按照销售产品的成本减少研发费用投入金额?
企业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副产品进行会计处理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有关规定执行;构成产品、副产品等有形资产的成本,从研发费用科目中转出,不应理解为冲减会计期间研发费用投入,即不减少高企认定时的研发费用。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为企业年度费用化核算的研发费用与资本化核算的研发费用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