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车辆作为员工通勤车,是否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房地产企业租赁车辆作为员工通勤车,出租方配备司机,签订的合同是否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1《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规定,租赁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
《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运输合同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由于出租方出租车辆同时配备司机,不属于财产租赁而属于运输服务,客运服务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