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的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水利建设基金是有减免
陕西省的一般纳税人的个体户,水利建设基金是有减免?
参考《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财办综〔2021〕9号 )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陕西省境内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5‰征收,其中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3‰征收水利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