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年货发放给实习生是否可以做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年货发放给实习生是否可以做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年货发放给实习生,属于企业因雇用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购买年货发放给实习生可以做为福利费,按福利费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年货发放给实习生是否可以做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企业购买年货发放给实习生,属于企业因雇用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购买年货发放给实习生可以做为福利费,按福利费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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