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将房屋对外出租是否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将房屋对外出租是否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
根据上述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将房屋对外出租不通过“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而应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