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的房屋准备但还未出租,可否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自用的房屋准备但还未出租,可以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吗?
《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第二条第3项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投资性房地产准则)等相关规定,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才能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在附注中披露房地产转换情况、理由以及对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等相关信息。例如,企业将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应当结合业务实质严格判断,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从自用状态改为出租状态发生了实际状态上的改变,通常该房地产应有诸如功能、性能变化等实质性的变化和重大的结构性调整。
企业自用的房屋准备但还未出租,房地产用途还没有发生实际状态上的改变,因此,不可以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