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利用母公司软著,生产销售软件,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吗
子公司利用母公司软著,生产销售软件,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吗?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依据上述政策,子公司利用母公司软著,并非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不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子公司利用母公司软著,生产销售软件,可以享受即征即退吗?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依据上述政策,子公司利用母公司软著,并非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不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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