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了一块耕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可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可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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