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作研发的合同如何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答:《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 号)第六条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应签订合同,因此,委托、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答:《技术合同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63 号)第六条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项目应签订合同,因此,委托、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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