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败诉,承担的诉讼费没有法院票据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
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按照以上规定,公司诉讼费真实发生且实际支付,可凭法院判决书,银行汇款单和对方开具的收据税前扣除。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建议跟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