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吗
答:不可以结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十三条规定:“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答:不可以结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十三条规定:“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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