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买卖合同开具普票,印花税可以按不含税金额计算缴纳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上述规定了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但没有规定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签订的买卖合同无论约定开具普通发票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列明了增值税税额,印花税就可以按不含税金额计算缴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上述规定了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但没有规定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签订的买卖合同无论约定开具普通发票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列明了增值税税额,印花税就可以按不含税金额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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