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的费用现在取得发票,是否可以作为今年的费用入账
答:不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也就是说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答:不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也就是说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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